上期,我們探索了便捷和更具保障的跨境離婚及資産分配的處理方法和程序。今期我們將繼續討論專業跨境家事及傳承調解程序和保障制度。
首先,為大家介紹專業跨境家事及傳承調解服務的程序。第一步,向設有跨境婚姻關係和資産分配調解個案管理程序的專業調解中心,例如香港和解中心、香港國際調解中心和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等諮詢這類調解服務和程序。專業調解中心會為評估糾紛的情況,解釋調解程序、優點、時間和費用等詳細資訊。一般情況可幫助夫婦和家人減省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費用和時間。當中心接納調解申請後,若非共同申請,會向另一方發出調解書,調解程序亦在收到雙方確認後,便正式開始。
第二步,調解管理經理會協調大家選擇合適的認可跨境婚姻關係和資産分配的調解員,更會按照糾紛的複雜和所涉的法律程序,建議兩方是否需要聘用調解代理(律師)。由於跨境婚姻關係和資産分配是十分複雜的糾紛管理程序,涉及多領域的專業知識、技巧和策略設計與執行,所以當事人需要挑選更高端的認可跨境婚姻關係和資産分配調解員;而作為跨境婚姻關係和資産分配的調解代理,不僅需要擁有認可的國際調解代理資格,更須具備子女撫養、財產分共同監護、房產歸屬、遺產法、稅務規劃、家族治理等專業知識,部份案件可能需要跨領域代理團隊(如律師+會計師)。透過由專業機構協調的委任認可調解員,是最為穩妥的安排,避免調解員和個別當事人或律師事務所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也可以方便調解中心監察整個調解過程。
第三步,調解中心會安排初步會議。初步會議會以的單獨會議方式法,分別各方多次會面。當中,調解員說明規則包括保密性和自願性,了解各方的關注、憂慮和需要,協助各方計劃如何滿足這些需要和迴避風險的方案。(例如子女撫養的安排、財產分配的方法、處理遺囑的方法、企業控制權和現金分配的比例等)。第四步,共同協商談判會議。調解員和調解代理會在共同協商談判會議中協助所有當事人從對抗思維和態度轉變成合作共贏思維和態度,目標讓所有人利益最大化。專業的調解員將有效地協調雙方的溝通並避免情緒對抗。
下期我們將繼續討論專業跨境家事及傳承調解的程序。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