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招聘宣傳主任,申請人只須大學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便可申請。月薪26,0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持有本港大專院校頒授的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學位,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在以下任何一個或多餘一個範疇具備兩年工作經驗;策劃和籌辦宣傳/教育活動、公共關係、社會服務、培訓和發展;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通曉英語和粵語;精通印地語(能書寫印地語文會獲優先考慮);具極佳的人際技巧和溝通技巧;以及熟悉電腦應用,例如英文和少數族裔語文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城市(懂多媒體製作會獲優先考慮)。
職責
宣傳主任主要工作包括:協助主管規劃,協調和推行有關種族關係的宣傳/教育項目,例如到學校舉行講座/介紹和籌辦展覽以介紹不同少數族裔的文化;協助主管推行加強支援少數族裔的措施,例如監督承辦商為少數族裔新來港人士和青少年提供的支援服務;以不同途徑,例如地區外展、出席活動和會議,推廣對少數族裔的支援服務;會見不同少數族裔團體,以加強聯繫和鞏固網絡;以及履行由民政事務總署的主管不時指派的其他職務。
薪酬及福利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工作表現與部門需要而定。視乎運作需要,或取錄者或需戶外工作和不定時工作,包括夜間和週末。月薪26,000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則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替代假日)、年假、產假/待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講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截止申請日期:
14/5/2021
更多詳情:
https://bit.ly/3gu95A9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