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投資公司女前首席顧問不滿前年在峇里島的公司戶外活動中,遭男同事調戲和評頭品足,並指控男外籍上司向她露出部分屁股,邀她一起打桌球,藉此令她露出「事業線」,令她感到性騷擾,後來她更被終止僱用合約,昨透過私人律師入稟區域法院指控前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無理解僱,追討賠償金和精神損失等至少一百五十萬元,並要求公司道歉。
原告人徐淑儀,被告為她的前僱主天達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原告一六年十一月起受僱於涉案公司,出任首席顧問一職,年薪逾一百三十七萬元,一八年十月被解僱。她指稱,在任期間公司男同事不斷向她和其他女同事「開黃腔」,部分帶有冒犯性、威嚇或恥笑成分和性暗示。
原告人續指,前年一月她受邀到印尼峇里島工幹,當中有半天户外行程,她被要求泳裝出席活動,而男同事則赤膊短褲上陣,公司外籍董事總經理Richard Garland在原告身旁露出部分屁股,令原告人感到尷尬和嘔心。Garland亦曾調戲原告,透過邀請對方一起玩桌球,企圖令原告俯身展示「事業線」。
同年五月,原告和公司女同事被邀請參與一個以懷舊為主題的晚宴,她們須穿旗袍赴約。晚會上女同事被要求在客戶和管理層面前輪流展示身材,期間有人拍攝一些冒犯的照片,亦有男同事說「黃色笑話」,令到她和一眾女同事感受威脅。
原告指,一七年下旬公司男管理層不理會她的反對,以月薪九萬元聘用只有兩年零售經驗的男子為公司董事,當時管理層解釋,因為團隊欠男性所以選擇這名應徵者。相比之下,原告人擁有十五年經驗,卻只擁有比他月薪高三成,原告認為公司在男女薪酬分配上歧視女性職員,同工不同酬。前年八月,原告被公司解僱,理由為欠缺領導能力,惟原告人強調在多份工作表現報告中,也證明其工作能力良好,認為解僱屬無理,質疑對方是因為原告曾頂證男同事的性騷擾行為,懷恨在心而解僱原告。案件編號:區院平機會訴訟 一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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