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司法部數據,CMC的運營成本遠低於法庭審理,每宗案件平均費用僅為訴訟的十分之一,這不僅節省了公共資源,還減輕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新加坡的CMIO模式(華人、馬來人、印度人及其他種族)融入調解,調解員靈敏應對文化差異,避免誤解加劇衝突,從而減少因族群對立引發的社會成本。
此外,新加坡的成功還得益於政府支持和法律框架,《社區糾紛解決法》為調解提供法律保障,允許頑固性糾紛轉介法庭,但以調解為優先,確保資源高效分配。政府通過教育和媒體推廣調解文化,使居民在糾紛初期選擇調解,減少訴訟意願,從而降低整體社會成本。此外,新加坡結合傳統與現代的調解方式,例如以長者角色介入,利用亞洲文化中的尊重傳統促進和解,同時遵循標準化程序,確保公平透明,這種模式提高了調解的接受度,進一步節省了社會資源。
香港近年積極推動社區調解,例如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的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筆者認為過渡性房屋項目為社區調解的發展提供了獨特機遇。自2018年起,香港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推出過渡性房屋,例如紅磡「善匯」等項目,至2024年已入住一周年。這些社區居住密度高、居民背景多元,易因生活習慣差異引發糾紛,例如共用設施使用或噪音問題。據了解,過渡性房屋管理單位如已開始試行調解機制,例如善導會已經建立了一種三層基制名為「善解員」的調解計劃,在某些項目中培訓居民擔任調解員,協助解決邨內小型糾紛。調解不僅化解矛盾,還促進新舊居民融合,降低因衝突導致的警務或社會服務成本。通過在過渡性房屋推廣調解,香港可建立以社區為本的糾紛解決模式,增強社會凝聚力。
香港可借鑑新加坡經驗,結合過渡性房屋的本地實踐,推動社區調解發展。建議包括:建立專業化調解中心,配備多語言調解員,應對多元人口需求;制定專門法規,為調解提供法律保障;加大資金投入,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推廣調解文化,尤其在過渡性房屋社區開展培訓和宣傳;為調解員提供文化敏感性培訓,處理跨族群糾紛。這些措施可降低司法和社會成本,同時提升過渡性房屋社區的和諧度。
總結而言,社區調解通過快速、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式,顯著降低司法資源消耗、人際關係破裂和公共安全隱患等社會成本。新加坡的成功經驗顯示,制度化運作、多元文化策略和政府支持是關鍵。香港及其他地區可借鑑這些做法,結合本地實際,推動社區調解的發展,從而構建更和諧、成本效益更高的社會。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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