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到全球引頸以待的《新加坡調解公約》(《公約》)會議終於在8月7日於新加坡舉行,全球四十六個國家包括中國、美國、印度、韓國,以及多個東盟國家的代表出席了簽署儀式和相關會議。《公約》讓在國際商業糾紛中達成調解協議的各方,在簽署國的法庭執行協議條約,絕對有助推進國際貿易、商務和投資。按照已簽署的國家而言,亞洲四大經濟體當中已經有三個簽署了公約,唯獨日本並未簽署。此外,歐盟國家也尚未加入簽署國行列,有分析指歐盟必須先搞清楚國家層面的加入是否可行。
《公約》可謂是國際爭議解決執行框架「缺失的第三塊」。在此之前,商業糾紛中爭議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無法跨境執行,跨境糾紛只能透過《紐約公約》的框架下進行仲裁或訴訟。然而,新公約的出現,將會跟《紐約公約》、《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一起構成國際爭議解決執行框架,其靈活度、便利性和低成本將使企業獲益良多。調解在友好解決國際商事爭議上具有獨特價值,《公約》將補充現行國際調解法律框架,有助於發展和諧的國際經濟關係。
筆者認為,調解是一種高效靈活的爭議解決方式,比起訴訟和仲裁等其他爭議解決程序更具成本及時間優勢。《公約》將允許在國際商業糾紛中執行和解協議的一方直接訴諸締約國一方的法院,該法院屆時必須根據該締約國的程序規則以及規定的條件執行和解協議。正如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透過在視頻講話中表示,《公約》強化了商事爭議解決方面的國際法治規則,凸顯了多邊主義價值。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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