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時,有些人會選擇迴避去談論分手,只一聲告知對方「我們分手了」,甚至用WhatsApp草草說了便算。又或者,有些人會不給原因、用含糊籠統(如性格不合)或不是理由的理由(如覺得現在不適合戀愛)等去解釋分手。
大家都明白,提出一方會害怕面對談論分手:一方面自己變成千古罪人,另一方面害怕對方難纏,一直糾纏下去不放。是的,很多時候,無論你給甚麼理由,對方都不會接受(被分手者可能會否認感受)。不過,如果提出分手一方拒絕就分手進行交流,會對被分手者產生較大傷害。被分手者可能會不斷猜測是甚麼導致分手者的離開,試圖去找到被分手的理由,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才能釋懷。
此外,由於被分手者需要得到理由,來說服自己分手的合理性,他們也有更大機率會去糾纏分手者,試圖要一個說法;也有些被分手者,會認為分手者不說清楚分手的緣由,就是還有挽回的可能性,因此還會反覆進行糾纏。
其實,分手時最重要不是「一個理由」(雖然被分手一方會不停地追問),而是溝通,從溝通中: 1.雙方有機會表達與釋放自己的負面情緒; 2.談論原本可能在關係中壓抑住的真實想法; 3.檢視關係中一直存在的問題; 4.提供一個「過程」讓雙方循序漸進地處理。
因此,溝通是提供修復關係,又或者自我成長的機會。雙方能從彼此那裏得到反饋,去了解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暴露出的問題,意識到自己在親密關係中的不足,並針對性地改善這些缺陷。
研究證明,如果分手者和被分手者有機會一起談論分手的理由,雙方在分手後的抑鬱感都會減少。
(摘自《愛,要勇敢:戀愛的心理分析》)
撰文:伍詠光
突破輔導中心總監。著有《工,唔係咁打!》、《戀愛出事的理由》、《勇敢做自己》、《現實,我受夠了》以及《嘴巴失控了——青少年導師求生手記》、《邊個想返工》(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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