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客戶對個人資訊的保護意識不斷提高,各大小機構都開始意識到贏得客戶信任的重要性,認真檢討自家的私隱政策,方為上策。其實,類似的個人私隱的討論,從來都未停止過;尤其當大數據時代來臨,「個人資料」的定義將有所變化,例如透過傳感器收集的數據是否私隱的一部分?以今天定義而言,既不是姓名、身分證號碼等「法定私隱」,收集這些數據再分析你的個人習慣和喜好,又是否稱得上侵犯私隱?這些問題都變得更難回答。
在互聯網世界,業內有一個觀念就是產品或服務要便捷,就要犧牲私隱:例如要網購、手機支付等方便,便要將個人數據奉上。另一方面,企業獲授權後收集個人資料屬合法行為,客戶自願以資料換取服務也是無可厚非;但是否盡用個人資料,卻是道德問題。所謂「數據道德」,指的是機構在收集、處理和使用數據時需要考慮的因素,避免資料保障與技術創新釀成衝突。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年度報告,指去年接獲一千八百多宗投訴個案,比2017年上升23%。其中涉及通訊科技的投訴佔五百零一宗(26.5%),較 2017年上升逾倍,是近五年的新高,亦是其中較常見的私隱投訴事項。至於機構外泄個人資料事故,則較2017年上升22%,內容涉及黑客入侵、系統設定有誤、遺失文件或便攜式裝置等。
此外,國際研究機構Gartner指出,去年超過50%的商業道德違規將與數據有關。畢竟,無論大數據行業將要朝哪個方向發展,數據安全私隱泄露問題均是其發展中的最大阻礙,大量的數據匯集,包括大量的企業運營數據、客戶訊息、個人私隱和各種行為的細節記錄,都增加了數據泄露的風險;再者,大數據對數據完整性、可用性和秘密性帶來挑戰,在防止數據丟失、被盜取、被濫用和被破壞上存在一定的技術難度,傳統的安全工具不再像以前那麼有效。
筆者認為,不論是物聯網或是大數據,新興科技面臨的最大挑戰是數據的安全性和私隱性,人們現在正在創建的數據量以及將來創建的數據量將使私隱更為重要,未來生活更數碼化,將令相關風險大大提高,私隱問題也會變得更尖銳。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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