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首次提出建設《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她提到,目前在北部都會區內的多個已規劃或規劃中的發展項目,預計可提供約35萬個住宅單位;北部都會區可額外開拓約600公頃用地作住宅和產業用途,估計可提供的住宅單位為約16.5萬至18.6萬個。
連同元朗區和北區現有的39萬個住宅單位,林鄭月娥預計,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完成後,總住宅單位數目將達90.5萬至92.6萬個,一共可容納約250萬人居住;而都會區內的職位數目亦將由現在的11.6萬個,大幅增加至約65萬個,包括15萬個為創科產業的相關職位。